园林景观照明设计要有一个重点,主次分明,不能一亮皆亮,一彩皆彩。这样不仅不能美化园林夜景,还会造成资源浪费和光污染。在规划设计中,要通过主次逻辑、虚实对比合理提高部分区域亮度,周围以柔和光线衬托,这样才能凸显园林主题。
建筑园林照明是集实用与美感因素为一体的光之艺术。在高科技的支持下,新型光源的灯具不断涌现,为园林建筑灯光环境的设计提供更多的可能和技术支持。但是其成功需要考虑的三大问题主要是照明技术、照明方式以及照明的光色。
一、照明技术的选择
照明技术指标的选择比如照度可以参考CIE和相关城市的行业标准。照明工程中参考比较多的是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《投光照明指南》,其在推荐的照度标准中,做出了针对不同材料的建筑物表面在不同泛光光源、不同背景亮度下的照度推荐值。被照面的材料分类比较全面地概括了目前使用比较多的面材,并根据光源和表面状况进行了修正。
需要注意的是建筑表面材料的光滑程度,当建筑物外墙材料表面极光滑或较光滑时,则绝大部分光线被反射到空间,导入视野的部分很少,当建筑物外墙材料表面较粗时,则反射光更富于漫射性质,导入视角的部分较多。所以材料表面不同的粗糙度要达到同一亮度标准时,所要求的照度是不同的。
二、照明方式
1、泛光照明:泛光照明又称立面照明、投光照明。它是在离园林建筑一定距离的位置装设投光灯作为立面照明的光源,将光线直接投射到一个平面的或立体的物体表面,以表示其存在,并将其外观造型或容貌展现出来。泛光照明对象主要有园林建筑立面、屋顶、廊、桥、雕塑、喷水池、瀑布和树木等。园林建筑立面的泛光照明效果直接受到材料的影响。
2、内透光照明:做法适合表现建筑物中的空透部分,如古建中的雕花门扇、花窗、斗拱、柱廊等。这种方式的灯光因为有遮挡而减弱,表现力也较弱,需要与其它方式相结合。内透光照明在减少设备视觉污染,光污染方面比较具有优势。
同时具体到各个透光窗口,照明设备的开启又和使用者产生关联,由于使用者的这种“公众参与性”,建筑里面的色彩和机理在不同时段是变化的,这使建筑空间产生了第四维的变化。
3、轮廓照明:用串灯、霓虹灯、美耐灯、导光管、通体发光光纤等线性灯饰直接勾画建筑轮廓。
例如用霓虹灯或成串的白炽灯安设于建筑的棱边,突出和显示其特殊的外形轮廓,而弱化本身的细节,或者使用经过精确调整光线的轮廓投光灯,将需要表现的形体仅仅用光勾勒出轮廓,使其余保持在暗色中,并与后面背景分开,这对于烘托气氛具有显著的效果。将光线投射在物体背面,或者通过亮的背景来创造负轮廓的照明称为负轮廓照明。
4、探照式照明:探照式照明的光束窄并且亮度高,结合数码成像技术用它照射园林建筑能形成美丽的投影,在很远的地方就能看到,不但美丽,还能利用各种图案的光束进行立体造型的表演。比较适合在节日期间应用,使整个场地的夜景显得热烈壮观,为节日夜景增色。
古建筑照明区别于其它建筑照明的特别之处在于“古”字,由于资源的不可再生,它的设计要尽量少地影响到古建筑本身,设计的前提条件要在古建筑保护的相关规范下进行,需要注意:一是最小干预,古建筑照明要尽量少地影响到建筑本身的形态结构和白天景观效果,但在夜间却能看出有别于白天的景观效果来,二是真实性,包括细节上对灯源、光色、光强的确定,整体效果上如何保持和建筑风格的统一。还有灯位与光线强度是否会对古建造成负面影响。
三、光色的选择
光源采用与材料颜色一致的色彩照射,会使之更加鲜艳,也可直接采用显色性好的光源进行照射。对于古建筑照明的灯光颜色的选用非常重要,这会直接影响到最终的照明效果。根据经验,光色不宜过多,一至两种颜色为宜。光色一般选用白色或黄(暖)色,色温不宜过高。
在进行园林建筑的照明设计时,首先要着眼于园林整体环境,掌握建筑立面的特点和建筑本身的风格、艺术构思等,找出从不同角度打光时最能引人注目的最佳视点。
总之,园林建筑的照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涉及到诸多领域,同时其本身又是不断发展变化的,在以后的工作中,还可以结合照明的相关资料对照明的技术指标作进一步研究,得到更加精确、有力的结论,以此作为园林建筑照明设计的参考和指导。